最后更新:2025年10月
1. 条款接受
欢迎访问长江探索号网站(简称”网站”)。本条款与条件(简称”条款”)规范您对本网站的使用以及您与我们进行的任何预订。通过访问、浏览本网站或通过本网站进行预订,即表示您确认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本条款及我们的隐私政策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条款的任何部分,则不得使用本网站或进行预订。
2. 知识产权
本网站上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形、徽标、图像、数字下载、数据汇编和软件,均为长江探索号、湖北东方皇家旅游船有限公司(”ORC”)或其内容供应商的独家财产,并受国际版权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严禁对本网站任何部分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的复制、重复、拷贝、销售、转售或利用。
3. 预订与合同成立
3.1. 要约邀请
网站上呈现的信息和预订选项构成要约邀请。您的预订请求是一项要约。
3.2. 合同成立
只有在我们向您发出书面预订确认时,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才成立。该合同包含本条款以及将在最终付款时或之后签发的《船票合同》的具体条款。
3.3. 定价
所有价格均以美元报价,在预订确认前,价格可能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乘客须负责所有适用的费用、收费、关税和税款。
4. 付款条款
4.1. 定金
为确保您的预订,需要在预订后14天内支付总预订价值20%的不可退还定金。
4.2. 最终付款
剩余的总预订价值80%必须不迟于预定出发日期前60天支付。对于在出发前60天内进行的预订,需要在预订时全额付款。
4.3. 未能付款
若未在到期日之前付款,将导致您的预订自动取消,且所有已付款项将不予退还。
5. 乘客取消与退款
5.1. 取消请求
所有取消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长江探索号提出。如果您取消游轮行程,将根据我们收到您书面通知的日期计算,适用以下费用。请注意,您的初始定金不予退还。
- 航期前180天或更早:收取总船票费用的10%。
- 航期前179至60天:收取总船票费用的20%。
- 航期前59至30天:收取总船票费用的50%。
- 航期前29天或更晚:收取总船票费用的100%。
5.2. 未使用服务不予退款
对于游轮行程的任何未使用部分,包括因任何原因提前离船或错过岸上观光,均不予退款。
6. 乘客责任
6.1. 旅行证件
乘客自行负责根据行程要求获取并维持所有必要的旅行证件,包括护照、签证和健康证明。
6.2. 准时性
乘客必须不迟于预定开船时间前60分钟登船。ORC对未能按时登船的乘客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义务延迟船舶离港。不予退款,ORC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6.3. 旅行保险
强烈建议乘客购买全面的旅行保险,包括行程取消、中断、医疗费用和行李丢失的保障。
7. 行程限制与变更
7.1. 偏离权利
ORC和船长保留在任何时候、未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取消、提前、推迟或偏离任何预定航行或停靠港,或出于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天气、运营需求或安全)替换其他船舶或停靠港的权利。
7.2. 免责
在此类情况下,尽管我们将尽合理努力提供同等的体验,但ORC对乘客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且无义务提供任何退款或补偿。
8. 责任限制
8.1. 网站使用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长江探索号、ORC及其关联公司对因您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而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8.2. 游轮服务
ORC对任何损失、损害、伤害或死亡不承担责任,除非是其经证实的过失直接导致。ORC不对独立承包商(例如岸上观光提供商)的行为或遗漏负责,这些独立承包商并非其代理人、服务人员或员工。
8.3. 财产
ORC对贵重物品或个人财产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除非已交由船上前台保管并出具收据。
8.4. 管辖合同
任何与游轮服务相关的索赔均受《船票合同》管辖,若存在任何冲突,以《船票合同》为准。
9. 赔偿
您同意赔偿、辩护并使长江探索号、ORC、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免受因您违反本条款或使用本网站而引起的任何及所有索赔的损害。
10. 管辖法律
本条款及您对网站的使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争议应受《船票合同》中概述的管辖权和程序约束。
11. 修改
我们保留随时修改本条款的权利。更改在发布到网站后立即生效。您继续使用即构成对新条款的接受。
12. 联系信息
有关本条款的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长江探索号
电子邮件:lyu@yangziexplorer.com
邮寄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大厦11楼1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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